路得記是聖經中的第八卷經書,是舊約歷史書中的第三卷經書。本卷書可稱之為士師記的附錄(共只有四章),相傳係撒母耳所寫。士師記是一本黑暗、慘痛的歷史,讀時令人失望歎息;可是讀本卷書時令人感到欽佩、奮興。因為士師記引領我們走過殺戮戰場,而路得引領我們進入寧靜的農莊, 使人感到滿懷溫馨與喜悅。路得的事跡在士師時代大中好比沙漠中的綠洲;黑夜中的明星。

本卷書有一個主要目的,就是追溯大衛王和主基督的家譜(太1:5,16)。想不到一個外邦女子,因為說了一番懇摯動人的話:「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,你住那裡去,我也往那裡去,你在那裡住宿,我也在那裡住宿,你的國就是我的國,你的神就是我的神,你在那裏死,我也在那裏死,也葬在那裏,除非死能使我們相離。不然願耶和華重重降罰與我。」(得1:16-17)由於她的愛心作了正確的選擇,竟能作了大衛王的曾祖母;不止於此,連我們的主,按人意說來,也是她的後裔。

波阿斯乃是基督的預表;他敬畏神,遵行律法,很富有又有權柄,說話有分量,為人所敬重,注意他如何以恩慈對待他的雇工,和外人,然後去思想耶穌的偉大、完全與慈愛(如約1:14,13:1,18:38, 來7:16,26等)。路得乃預表被律法隔絕的外邦人尤其是摩押人(申23:3);是罪人但卻藉恩典而蒙悅納。路得本是遠離家鄉的客旅,非常窮困,毫無指望,可是在波阿斯蒙了恩,被贖回,藉著婚姻和他聯合。我們在屬靈的事上,也是有相同經歷的。

備 註 :

1.從得1:2和得1:4排名之順序上瑪倫是拿俄米的長子基連是次子;俄珥巴是瑪倫之妻,路得是基連之妻

2.又從得1:15,拿俄米對路得說:你嫂子已經回本國…好像路得是次媳,但從路4:10證實「路得是瑪倫之妻」應是長媳

3.因此不能從得1:4排名順序「路得」排在「俄珥巴」之後而認定是為次媳,可能是基連先其兄結婚因而俄珥巴排名在前

4.得1:15中「嫂子」與「弟媳」在原文為同一字,使中文譯本在繙譯上有了出入

路得記大綱

一、 以利米勒舉家至摩押避荒 1:1-1:5
二、 路得隨拿俄米返伯利恆 1:6-1:22
三、 路得在波阿斯田中拾穗 2:1-2:23
四、 拿俄米安排兒媳婚事 3:1-3;18
五、 波阿斯娶路得為妻生子 4:1-4:17
六、 王者家譜 4:18-4:22

路得記表解

到波阿斯的城 到波阿斯的田 在波阿斯的場 在波阿斯的家
1:1-5 1:6-22 2:1-13 2:14-20 3:1-5 3:6-19 4:1-17 4:18-22
寄居摩押拿俄米(甜) 返伯利恆瑪拉(苦) 一般的恩典 格外的恩典 婆婆的指示 媳婦的順服 與波阿斯成親 成為大衛之祖
寡婦

荒年

工人

麥田

賢婦

禾場

主婦

新家

遇 苦 難

信心的道路

信心的試煉

受 安 慰

愛心的事奉

信心的勞苦

得 應 許

謙卑的慰藉

信心的應許

蒙 贖 回

順服的賞賜

信心的賞賜

 

資料來源: https://bibletool.konline.org/outline/RU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