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代以色列民奉上帝之命,「從百姓中選出十二個人,每支派一人」,他們要在約旦河,祭司站穩的地方取十二塊石頭,並把石頭帶到河的西邊,亦即以色列民在迦南地安營的地方。此外,「約書亞另外把十二塊石頭立在約旦河的中間……」(書四9)以色列民要「立石為記」,因為這些石頭成為了神蹟的記號。在《約書亞記》四章7節,經文記載:「這是因為約旦河的水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中斷;約櫃過約旦河的時候,約旦河的水就中斷了。這些石頭要作以色列人永遠的紀念。」

 

站在約旦河前的以色列民,沒有經歷過上帝帶領的「渡.過」,有關紅海的事,他們只能相信。所以,當以色列民要渡過約旦河時,便要確信那個紅海的神蹟,會在自己眼前重現。事實上,以色列民過河時,正是河水氾濫的季節——真的可以安然渡過波濤洶湧的約旦河嗎?因此,「立石」就是一個人經歷過神蹟的記號。以色列民的後裔,通過這兩堆石頭,回憶起祖先從為奴之地、逃到曠野得自由,再由曠野進入應許之地的奇妙之旅。

 

今年是彩坪立會三十周年。我們也用石頭作為一個經歷恩典的記號。從閱覽室到牛池灣村,再從牛池灣村遷入怡發花園,我們都也在奇妙之旅中。過去三十年,上帝的恩情使教會一代又一代的信徒興起。為了承傳上帝之恩,我們以石頭作為在上帝面前立志的記號,讓彩坪能在聖靈的帶領和塑造下結出果子來,使我們能在人群中為基督國度作見證。

 

後記:

禮堂中的石頭,是供弟兄姊妹紀念三十周年堂慶日立志之用。請弟兄姊妹用一個月的時間禱告,求聖靈光照,讓我們看見聖靈果子的九個特徵中,有哪一個是我們最需要被提醒和謹記,並在堂慶崇拜後,為自己取一塊石頭用筆寫上在上帝面前的立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