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能有很多弟兄姊妹都會問:什麼是崇拜?甚至乎面對將近一年的「網絡崇拜」,對崇拜的理解好像模糊了不少,甚或乎對於聖樂事奉者來說,究竟又是一回怎樣的事呢?然而,不論是「實體崇拜」還是「網絡崇拜」,崇拜的意義是不會改變,作為信徒參與崇拜,是要來朝見上帝,崇拜的中心仍然是上帝,是述說祂的故事,這故事是祂與所有受造物和創造的關係。作為信徒,我們要清楚明白崇拜就是一種行動,承認上帝的權能和完全、感謝上帝的救贖以及內在的自省。當我們在崇拜的時候就是敬拜那創造天地萬物的主,祂也是我們惟一的敬拜對象,這是作為信徒應有的心態。既然,上帝是崇拜的主體,主動臨在我們中間,我們不是作為觀眾(雖然在網絡崇拜上這個感覺很強烈),而是與上帝的故事互動,也就是在崇拜中與上帝相會。
至於作為聖樂事奉者,在這個職事上我們理當克盡己職,意即要忠誠服侍,當我們被呼召、擁有恩賜的時候,就要獻上最好。「忠誠」,有忠心誠摯的意思,廣泛地指對所發誓效忠的對象真心誠意,盡心盡力。因此,在事奉的時候,我們要不斷反省自己的事奉動機,特別是在台上作帶領者,究竟是為要彰顯自己的才能、恩賜,還是單純地榮耀上帝呢?我們是有事奉岡位時才參與崇拜?沒有事奉岡位的時候我們又有否忠誠地在崇拜中與上帝相會?因此,在某程度上聖樂服侍是存在著危險,這種危險是取決於事奉者的心態,也就是動機的問題;若果沒有正確的動機,人便倚靠服侍來在上帝面前「賺取」地位。作為一個以音樂服侍的基督徒,需要明白自己職份的範疇,我們的服侍會因著我們的動機而變得神聖。我們要清楚明白,在崇拜時我們是因著上帝所賜給我們的一切而宣告他的屬性,數算他的恩惠,而人就藉著崇拜,以唱頌的方式去回應、獻上,同時也要認罪承認自己的不足,謙卑自己與神相遇這樣的崇拜就不只是feels good為自己,而是透過正當運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恩賜,使祂的榮耀被彰顯。
確實,透過崇拜,上帝的名被高舉,但事實上上帝的名不用我們做些什麼已經是被高舉、榮耀。不過,上帝卻允許我們敬拜他,並主動臨在我們當中,上帝才是崇拜當中真正的行動者,崇拜不是教會的工作,而是上帝的工作。我們有否想過其實是「上帝透過崇拜來服待我們」,上帝起先俯就我們,好使我們能夠認識祂。「聖詩、聖道、主餐」也是上帝所賜予,而我們人只是上帝的管子、器皿。因此,不論是牧者、信徒、聖樂侍奉者都要明白,崇拜啟示出上帝對我們的愛,若非上帝對我們在先的、始源的愛(initiatory love),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回應祂、沒有資格敬拜祂,也不可能正確地敬拜祂。
參考資料:
- Calvin Johansso:《音樂與職事(上)—聖經的對位》
- 韋柏:《崇拜:歷久常新》
- 禤智偉:〈牧靈專訊—崇拜作為神學事件〉